条款及细则

重要启示

 

  1. 海上游览社香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海上游 ”) 作为部份对外运营商的代理人 , 仅负责组织及安排游览事宜。由该等对外运营商提供的服务将受限于其自身之条款,海上游于任何情形下都不承担因该等对外运营商提供的服务而导致的游客财产损失、物品损毁、人身伤害、意外事故、行程延误、行程变更或其它不便之责任。
  2. 海上游将不承担因以下原因而导致的游客人身伤害、物品损毁、财产损失、意外事故、行程延误以及其它不便或异常状况之责任 : 
    • 车辆或船只的任何缺陷;或
    • 疾病、天气、罢工、战争、检疫、已公布行程的任何变更或其它原因;或
    • 任何提供服务或安排游览的公司或个人之行为或过失。
    • 遇有下列情形,海上游可全权自主决定取消游览、缩短游览时间或更改游览计划 / 行程表:
      • 不可抗力、敌对状态、意外事故或其它任何超出海上游可控范围的情形,且海上游有合理理由认为有必要采取上述措施;或
      • 因有可能悬挂三号或以上强风讯号,发布黑色暴雨警告讯号或处于其它恶劣气候条件时,海上游有合理理由认为有必要采取上述措施。 
  3. 如出发前1小时内仍然悬挂3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信号仍然生效,该游览将会自动取消。
  4. 在采取通知游客和 / 或退回未游览行程费用等海上游认为适合的措施后,海上游将不承担任何因上述取消、缩短或变更游览行程而产生的责任和义务。为避免争议,海上游在上述取消、缩短或变更游览行程前已产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为游客预订之餐饮服务)将不予退还。 
  5. 请注意,请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遇上任何损失圴由游客自己承担。
  6. 如中文译本与英文原文在文义上出现分歧,概以英文原文为准。

 

●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

海上游香港有限公司 ("海上游"),附属于香港永安旅游有限公司 ("永安旅游"),收集或持有客人之个人资料将用以核对、交换及╱或披露予永安旅游之控股公司、附属公司及╱或其他与永安旅游业务有关连之机构或人士作有关行政编排、客户服务、风险管理、罪案调查等有关服务和活动之用途而毋须预先通知客人,直至客人向永安旅游作出书面指示为止。根据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客人亦有权按相关法例及规则向永安旅游之个人资料保管主任查阅及╱或更正其本人之相关个人资料。 阁下及获授权代表之其他客人 (如有的话) 确认清楚明白及同意接受永安旅游上述个人资料收集之目的及权利,亦清楚明白阁下及获授权代表之其他客人 (如有的话) 于上述条款内之权利。